事务问答

研究生院

您的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事务问答 >> 研究生院 >> 正文
【研究生院】硕士生如何申请答辩及学位?
发布时间:2013-12-27   作者:  点击次数:

硕士生须完成培养计划中所包含的课程,修满所需学分,方可进行论文工作。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通过院系组织的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等环节,并满足学校的学制要求方可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论文外审或院系组织的论文评阅。申请提前或延期答辩的须符合《大连海事大学关于研究生提前或延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暂行规定》;

硕士生在研究生MIS系统中进行论文外审抽签,提交外审论文;

研究生MIS系统中外审意见全部返回后,硕士生应根据专家意见认真修改论文,按照《大连海事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暂行规定》(连海大研字[2009]390号)向院系提出答辩申请及学位申请;

硕士生下载填写《答辩申请表》、《答辩情况表》交院(系)统一办理答辩手续;

硕士生参加院系组织的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按照《大连海事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连海大研字[2010]138号),符合申请学位条件的将答辩材料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硕士生答辩后七天内到所在院系领取毕业证书;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的决定后,硕士生到院系领取学位证书。

注: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硕士生答辩根据每学期研究生院通知进行。相关表格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