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问答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您的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事务问答 >>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 正文
【就业】什么是接收函,什么情况下要提交接收函?
发布时间:2016-04-08   作者:学生门户管理员  点击次数:

到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等地就业的非当地生源毕业生,按照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规定,非当地生源进入当地就业除用人单位盖章外,需要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接收的就业手续,手续不全的暂不能签发到用人单位的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