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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外审、答辩及学位申请流程
发布时间:2013-12-25   作者:  点击次数:
受理事项:博士研究生外审、答辩及学位申请
受理时间:工作日08:00-11:30,13:30-17:00
受理部门:研究生院
受理地点:综合楼0701室
咨询人员:王婷老师
咨询电话:84728025
申办材料:开题报告、中期进展报告、预答辩情况表、申请学位审批表(附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原件复印件检索证明)、论文检测报告单、三本论文(去除本人及导师信息)、三份同行专家通讯评议意见书(整体下载链接
依据制度:《大连海事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下载链接
办理流程:
1、本人持申办材料到研究生院申请论文外审;
2、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论文送审;
3、外审意见返回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4、本人下载打印填写《研究生答辩申请表》;
5、学科、学院审核;
6、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领取答辩公告海报、表决票;
7、学院组织答辩;
8、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学位并上报材料;
9、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学位;
10、研究生到研究生院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公示期满后)。
其他说明:
如果博士研究生申请答辩时未满足文章发表的要求,但满足其他毕业条件,允许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先予以毕业,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暂不审议其学位,直至在博士生毕业一年内满足上述要求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再审议其学位。若毕业一年内未满足上述条件,则不再审议该生学位。此类申请人需提前提出申请,征得导师同意后,由学院行网上公文,学校批准后,方可到研究生院办理外审手续。
办理流程图:
网页维护责任人:王婷
2013年11月10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