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流程

保卫处

您的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办事流程 >> 保卫处 >> 正文
【保卫处】新生(本科生、研究生)集体户口迁入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0-10-08   作者:学生门户管理员  点击次数:

新生(本科生、研究生)集体户口迁入办理流程

受理范围户籍为大连市外的本科生、研究生,不接受委培、非全日制教育、国际合作办学的研究生户口迁入。

受理部门保卫处综合科

受理时间新生报到日后两周内

受理地点综合楼0101

咨询人员马海涛老师

咨询电话84724522

申办材料户口迁移证原件(省内为户口本)、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1、递交材料:

(1)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的申办材料由所在院(系)统一收取送至保卫处综合科;

(2)博士研究生在报到日持申办材料自行到保卫处综合科(综合楼0101室)办理;

2、保卫处综合科与凌水派出所审核;

3、审核通过后综合科组织学生人像采集后落户;

其他说明

1、开学不办理户口迁移者,学校当年将不再受理户口迁移业务;

2、落户大连海事大学学生集体户口,在校学习期间不得从学生集体户口中迁出;